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说明及所需基本资料、程序表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依据有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国家环保总局第2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技术规范与技术文件
(1)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1993)。
(2)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1993)。
(3)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5)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工程分析、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⑦开展公众参与、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