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由医学检验集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医学检验集团化发展有深层次的原因,目的是通过医学检查检验数据互信互享,极大减少医疗机构医生大量的不必要医学检查,提高检验检查时效,缓解病人“看病贵看病难”,可以说这是继拿医药开刀之后的又一重要医改手法,应该大力推行。
但现实中,在基层这样做,恐怕目前还没有成熟条件,或者说不可能!笔者对豫北8个县市的考察发现,目前在基层设立医学检查检验集团有五大难点或疑问:
一、谁来资金投入?
医学检验集团的设立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这笔资金谁来投?大型高效益企业这里很少,县财政收入低,8个县有3个县市国家及升级贫困县,政府人员工资困难,政府投资不现实,PPP模式缺少来源,加上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工资困难(如个别县财政的在编补贴仅占在编人员工资的8%),医疗机构也不会拿出多余资金来共建。
二、原有的检验设备怎么办?
检验质量是医疗检验集团化的目的与宗旨之一,当然需要高质量的检验设备,当然就不会接受医疗机构的原有设备。那么,其它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怎么办?政府接受“淘汰”医疗设备没有用,新的检验集团也不会“折旧”手破烂;但如果不能对医疗机构的这些医疗设备进行妥善处理,医疗机构将无疑会抵制检验集团的医疗检验数据,不给检验检查提供资源而继续使用原来的检验检查设备,那么,医疗检验集团就只能是空架子,失去设计意义,没有价值可谈。
三、集团与医疗机构有科学的劳务分成么?
目前还不知道。但这是关键与重要的合作事项,究竟谁拿大头?比例如何才算合理?需要有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恐怕在设立医疗检验集团之前就需要有专家进行科学考察论证,其中不排除得到医疗机构的基本认可及接受,否则,除非政府按编制给予足额的人员经费,让医疗机构不再将检验检查作为主要受来源,否则医疗机构很有可能不予接受。这需要求政府财政有充分的准备。
四、选址问题考虑了么?
设立检查检验中心为的是让区域医疗机构都能得到合理、适宜的检验使用,但如果不能居中建设,或多家医疗机构没有均衡的交通便利,虽然信息化可以迅速传接检验检查数据,不误医疗诊断与治疗,但个别需要病人必须亲自到场或需要有关人员到院服务的,不管是耗时还是费用支出无疑给医患双方及检验中心都带来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些支出谁来负责?另外,在多家县级医院选择中心位置建立医疗检验集团,地址的选择有难度,征地很困难,怎么办?
五、紧急检验怎么办?医疗保险咋处理?
消息称,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检查检验对治疗抢救有影响而导致医疗效果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医疗检验集团负责么?病人的损失谁来赔偿?医疗机构的信誉损失谁来补救?
这一切,均需慎重考虑。因此笔者认为,基层检验检查的集团化发展,目前有较大难度,希望有关部门切莫盲目上马,否则可能对病人、对医院、对社会都失去设计意义,这就提醒医械商对基层检验检查集团的设备购置,必须有多方位的细致考察,条件不成熟,切莫随意签约。
来源:医谷